在我國按照習俗結婚娶媳婦要給女方彩禮,有一些人會借著結婚騙取彩禮,拿到彩禮之后就消失不見,那么騙婚彩禮能要回來嗎?當然可以,假如對方拒絕!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騙婚,可以通過訴訟請求退回彩禮。離婚訴訟案男方主張返還彩禮應如何認定?
根據目前中國的國情,規定按習俗給付彩禮的,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:
1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;
2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;
3、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。
彩禮不予返還的情形如下:
1、不符合法律規定情形,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,不予支持。
另外對“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”的情形,應做限制性的解釋。該情形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、婚后無經濟來源償還債務的,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給付、婚后無固定經濟來源、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。
確定“生活困難” 需根據給付彩禮的數額、給付人的生活來源、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,目前可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合理確定。
2、符合法律規定“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”情形,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、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,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,一般不予支持。又分為三種情況:
(1)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。
(2)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,但生育子女的。
(3)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。
3、在婚約存續期間,因婚約當事人死亡,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,不予支持。但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除外。
結合相關法律中的規定,此時女方需要返還男方結婚彩禮,但男方要有證據證明才行,不然的話起訴到法院也是不會得到支持的。而在上述幾種情況下,則女方是不用返還彩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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